房产纠纷
【以案普法】签完合同房屋被查封,还能过户吗?
若签订合同前发现房产已经被查封,买受人需警惕房屋不能过户等法律风险;若合同签订前房屋遭遇查封,买受人既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及时解除房屋查封状态。通常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的不确定性更高,可能涉及到相关案外人或者第三人,由此产生的风险较大且时间成本较高 2023-12-15工抵房不能过户,又不付工程款咋办?以房抵工程款合同签订技巧
房地产企业以房屋抵付工程款(以下简称“以房抵工程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给建筑商,建筑商承包工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将其所有的或已建成尚未出售或将来某时建成的房屋抵给建筑商,代替以货币形式支付工程款,从而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商业行为。 2023-07-03住房转让、赠与、继承、婚内更名、离婚分割等权属转移税费总结!
自2021年9月1日新《契税法》实施以来,住房转让、赠与、继承、婚内更名、离婚财产分割等个人住房权属转移事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2023-07-03逐条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2023年4月20日施行)
2023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公布,并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该批复虽然只有三条,但涉及的内容较为重要 2023-04-24关于小区治理和物业区域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收录大全(2022.12)
从中央、部委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的顺序逐一收集和呈现,希望能对全国各地朋友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方便查找政策法规依据和提供解决意见 2023-03-06最高法审委会:因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房贷由出卖人承担,购房人无需还款
实践中,因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购房者行使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情形时有发生,在按揭贷款买房模式下,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又导致购房者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在此情形下,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应如何返还,争议很大 2023-02-13全面梳理 | 执行中适用“房地一体”原则办案指引
“房地一体”原则,是指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视为整体,统一处分,统一权利归属,以避免土地的使用权主体和房屋的所有权主体出现分离 2023-01-31建筑面积计算有新规定,全文强制!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2022年8月25日,住建部批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1-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2022-10-19案例解析 | 借名买房(代持)究竟行不行?
在借名买房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存在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借名人可以依据实质上的代持关系要求出名人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但此项权利系基于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在经法定变更登记程序完成物权公示之前,借名人尚不能依据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未经公示程序即直接被确认为房屋的物权人,其所享有的债权请求权也不具有对世效力、排他效力和绝对效力。这不但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物权变动的实然规定,也是借名人故意制造名义买房人 2022-10-06最高法裁定: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22-09-13安徽合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022年开始合肥市新批准的征地拆迁项目将按照新的《合肥市区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合政秘〔2021〕1号)进行补偿,新的补偿标准有效期为5年,5年内合肥市拆迁农村房屋拆迁都要按照此标准进行补偿 2022-09-03以案普法 | 全国首例!楼上把厨房改厕所,正对楼下厨房,合理吗?判决来了
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2022-08-17个案评析 | 商品房烂尾,能否停贷?特定情况下可以尝试停贷。
根据缔约过失责任的原理,缔约当事人缔结契约磋商之时,一方因违背相互信赖所产生的信赖、告知及解释等附随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022-08-10最高院法官: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以及归属关涉各方切身利益,往往成为社会热点。婚姻法解释二和婚姻法解释三对此问题均有规定 2022-07-13预告登记纠纷案件全流程操作规范指引
预告登记是对以将来不动产物权设立或变动为目的的债权请求权的登记,通过限制相对人向第三人处分预告登记标的物,保障该债权请求权的实现。预告登记制度具有限制物权变动的效果,但不具有本登记的物权效力。 2022-06-27农村房屋买卖纠纷10种情形,如何处理?一文讲清!
出卖人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后,又主张合同无效的,认定出卖人对合同无效具有较大过错,(法院确定出卖人具有90%的过错)并以现有房屋价值(含土地价值)与购买房屋时的差价确定买受人的损失。 2022-06-27一文讲清农村自建房的七个法律问题
建起一栋属于自己的农村别墅,农村建房讲究多,自建房施工造成人身损害,房主一定要担责?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自建房吗?一文给您讲透彻 2022-05-10最高法:已付全款但尚未过户的商品房,可以对抗该房抵押权!
根据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原则,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仅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2022-03-31省高院:村民通过购买、继承取得本村村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使用两处宅基地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是政府行政部门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进行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该规定并不妨碍农村村民通过房屋买卖、继承等合法途径占有使用一处以上宅基地的情形。 2022-03-09最高院:“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物权法解释(一)》第二条之规定,当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时,以实际权利状况为依据认定事实的情形,故应认定借名人为房屋实际权利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202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