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已经抵押的房产,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2021年1月1日施行!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020-12-16
  • “以房抵债”操作指引 注意8个法律要点

    以物抵债协议不同于房屋买卖合同,案外人不能依据以物抵债协议成立生效当然排除强制执行。如果以物抵债协议已经实际履行,抵债物的权属已发生变动,受领人有权主张排除对抵债物的强制执行。否则,将不能对抗强制执行。 2020-12-16
  • 购房法律风险多 预告登记来防范!

    合同备案登记一般只可以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但是无法防止查封、抵押等行为,无法保障请求权的实现。预告登记是物权行为,具有物权效力,可以防止房产抵押、查封和一房多卖而无法过户,能够保障购房人实现物权 2020-11-05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

    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020-10-23
  •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合同是否有效?法院这么判

    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用来担保借款的情形越来越多。出借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的同时,另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以获得房屋的产权,有的甚至在订立借款合同的同时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给出借人。 2020-10-23
  • 最高院案例|开发商虽破产,仍应为已支付购房款的消费者办理过户登记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案涉房屋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案涉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基于购房消费者就所购商品房对出卖人享有的特殊债权,要求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并为购房消费者办理过户登记的,法院予以支持。 2020-09-30
  • 实务干货|办理房地产案件必备的37条裁判指引

    根据全国法院案件审理审结的具体情况,结合国际、国内宏观社会经济环境变化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的反映,最高人民法院每年要对审判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司法制度建设和规范,不断总结明确应对案件审理热点、难点的裁判规则。这些裁判规则多以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个案指导、全国审判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布和发出,显示了目前审判实务中的关注点,以及各级法院均高度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裁判规则中包含了一系列实务专题,以 2020-06-22
  • 国家590号令强调五大补偿原则,这是维护拆迁户利益强有力的盾牌

    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详细阐述了国有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其中提示、强调的五条拆迁原则,是维护被拆迁人补偿利益强有力盾牌。 2020-06-22
  • 如何合法的购买或持有宅基地?不是本村户口?

    宅基地的买卖范指所有权,而所有权是集体的,即使可以卖也只能是集体才有权卖,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出售需要经过2/3以上村民同意。农民使用的宅基地是集体无偿分配给农民使用的,农民只能使用,不能买卖,农民不使用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2020-06-04
  • 最高法院: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可认定为买受人已实际支付了购房款

    1、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中,可以认定买受人已经向出卖人给付房屋全部购房款。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 2020-06-03
  • 房产已过户,但买方原因贷款不批准,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先申请贷款,贷款获得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去办理缴税过户手续,待房本出证完毕,房管局抵押登记之后由银行放贷 2020-02-03
  • 商品房漏水、渗水,购房人能否解除合同并收回购房款

    。商品房漏水、渗水存在质量瑕疵,除非合同约定购房者有权以此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否则,该质量瑕疵依法只要不会导致购房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不构成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2020-02-03
  • 借名买房,房屋到底是谁的?

    借名人与被借名人之间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显然与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生效要件不符,该约定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若支持借名人依据借名买房协议确认对其房屋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则违背了物权变动的法定原则,混淆了债权关系与物权关系。借名人在这种情形下的法律“身份”是真实“债权人”,而非真实“物权人”,既然如此,其提起物权确认的请求就因依据不足而不应得到支持 2019-12-24
  • 户口迁到了城市,以后农村的田地和自留地归属权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并在此重复规定了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2019-09-06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大的风险环节解析

    二手房的买方最大的资金风险,就在这个环节,即:买方定金以及替房东提前还贷的钱都给了后、双方准备去办过户手续之前。 这个时候,房东一般已提前还贷完毕、房子已经“很干净”,如果房东有债务,债主最可能瞅准这个时候去法院申请查封房子。 2019-06-05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15大法律风险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效力仅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来判断,与其后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后,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与非违约方能否解除合同有关,但与合同效力无关。 2019-05-06
  • 最高法:法院能否不经拍卖程序直接裁定

    人民法院不经拍卖、变卖程序直接裁定以物抵债的法定要件是“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即:只要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以物抵债裁定作出前,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同意,就不产生以物抵债的法律效力。 2019-05-06
  • 最高法法官:一文看懂预告登记作用

    《物权法》所设立的预告登记是一种“债权公示行为”,目的在于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限制现时登记权利人处分其权利,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 2019-04-29
  • 异议之诉仅凭购房发票和付款自认不足证明支付全部购房款

    人民法院在认定案外人享有的民事权益是否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时,应当对与法定要件相关的事实从严审查、严格把握、慎重认定。 201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