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二审案例 | 律师出差办案途中发病不治身亡算不算工伤?

    《工伤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制定。《工伤条例》主要救济的是“伤”,对“病”的救济仅限于“职业病”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两种情形。 2024-01-09
  • 社保办了手续还没缴费就发生工伤, “空窗期”工伤待遇谁支付?

    不管什么原因产生参保“空窗期”,当“先工伤、后参保”现象发生时,只有分类施策,才能厘清各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3-12-25
  •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模板)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谁都不可以放弃,从法理上来说,任何放弃缴纳的声明都是无效的。但是,在实务中,员工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并非毫无用处。 2023-12-15
  • 许有根律师推荐 | 职工非因工死亡如何处理?有哪些法律规定?有哪些待遇?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 2023-11-22
  • 裁判口径:员工医疗期满不返岗,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是否合法?

    劳动者医疗期满,单位需要有个前置程序,就是通知劳动者返岗工作,劳动者证明自己的身体情况不能从事原岗位或者需要继续治疗不能返岗,单位又再次另行安排较原岗位更轻的工作,劳动者依然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返岗工作时,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023-10-26
  • 明确了!买了雇主责任险能否冲抵工伤赔偿?高院一锤定音!

    雇主责任险的正常理赔程序应为发生工亡事故后,其亲属先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再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最后由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向公司进行赔付。 现家属已经通过诉讼先行领取了保险公司基于公司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而应向公司赔付的保险赔偿款500,000元,因此该笔款项应从公司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赔偿金额中扣减。 2023-10-23
  • 干货 | 2023年全国各省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至45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所享受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根据各省条例如《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25条的规定,因工致残职工还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10-19
  • 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 (2023版)》: 从入职到离职!

    为进一步指导服务胶东经济圈企业正确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助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手册,供企业参考。 2023-09-21
  • 人社部、最高院联合发布的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三批)汇总

    2023年4月24日,人社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共6个),2021年6月30日,发布第二批典型案例(共10个)2020年7月10日,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共15个),为方便大家收藏,小编特将三次发布的案例合并推送。 2023-07-27
  • 试论劳动仲裁阶段财产保全操作指引

    劳动争议仲裁阶段也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劳动争议仲裁阶段申请财产保全也是必要的,财产保全可以避免公司拖延诉讼程序. 2023-07-2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推进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充分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现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请各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办案中予以参照。 2023-07-21
  • 社保部门规定当月参保次月缴费生效, 员工已参保但没缴费就工亡, 谁来赔?

    社保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不能成为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缴纳义务主体为用人单位,监督主体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个人不缴纳。即使公司存在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 2023-07-03
  • 劳动者告用人单位,如何申请查封单位财产?记住6个步骤!

    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到人民法院,怎么才能查询用人单位有多少资产?如何查封用人单位的财产?如何保障自己打赢了官司之后钱款能够更好的执行到位? 2023-07-03
  • 裁判口径:加班费未足额支付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将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用人单位,而劳动者只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即可 2023-07-03
  • HR实务: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的区别

    工时即为工作时间,为了高效安排工作任务,合理配置员工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安排,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利的同时又能提高企业效益,故而每一个企业都需要制定自己的工时管理制度或者工时管理办法。 2023-04-24
  • 最高法民一庭:关于二倍工资的四点意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4-11
  • 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案件的20个答复+7个法官会议纪要+3个指导案例+22个公报案例+7个参考案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2023-04-06
  • 干货 | 职业病诊断指南及安徽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公示 (截止2023年4月19日)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安徽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 2023-03-30
  • 干货 | 劳动仲裁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梳理

    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 即由谁提供证据证明案件的事实;2是如果不能举出充足的证据证明案件的事实,由谁承担后果的问题。 2023-03-08
  • 住建部:不再强制建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

    住建部和人社部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将建市〔2019〕18号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凡是涉及到农民工劳动合同的条款,一律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并且在修订后的第八条,旗帜鲜明的提出,“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对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 202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