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例


  • 二审案例 | 律师出差办案途中发病不治身亡算不算工伤?

    《工伤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制定。《工伤条例》主要救济的是“伤”,对“病”的救济仅限于“职业病”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两种情形。 2024-01-09
  • 明确了!买了雇主责任险能否冲抵工伤赔偿?高院一锤定音!

    雇主责任险的正常理赔程序应为发生工亡事故后,其亲属先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再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最后由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向公司进行赔付。 现家属已经通过诉讼先行领取了保险公司基于公司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而应向公司赔付的保险赔偿款500,000元,因此该笔款项应从公司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赔偿金额中扣减。 2023-10-23
  • 社保部门规定当月参保次月缴费生效, 员工已参保但没缴费就工亡, 谁来赔?

    社保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不能成为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缴纳义务主体为用人单位,监督主体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个人不缴纳。即使公司存在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 2023-07-03
  • 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案件的20个答复+7个法官会议纪要+3个指导案例+22个公报案例+7个参考案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2023-04-06
  • 外卖骑手工伤难认定?法院判决来了!丨小案大道理

    外卖骑手遭遇交通事故却因不能证明“上班途中”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无固定工作场所的外卖骑手如何证明是在“上班途中”受伤?外卖骑手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2022-09-28
  • 关于没有证据证明职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人社部门可否作出推定职工在涉案交通事故中承担非本人主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上述法条“本人主要责任”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在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仍应当对此调查核实并作出认定,由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2022-08-16
  • 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待遇差额,是否应当由用人单位在民事诉讼中承担?

    缴费基数不足造成待遇损害问题应当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目前尚不宜通过民事诉讼制度来解决社保基数不足造成的待遇损害,这样做显然缺乏现行法律规范依据,也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法理。而应通过改进社会保险制度,来解决基数不足造成待遇损害的问题。 2022-08-16
  • 最高院再审改判1号案例:包工头工作受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在其因工伤亡时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初衷,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目的 2022-03-12
  • 【以案普法】“工伤私了”到底能不能反悔?判决来了!

    工伤赔偿协议兼具民事合同、劳动合同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精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伤赔付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下,应当认定有效;但如果经审查认定具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可变更、撤销情形,可以按照工伤赔付标准变更协议的内容。 2021-01-13
  • 美甲店工人死亡,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引争议

    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从属关系,即人身上的从属性和经济上的从属性。而劳务关系的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不存在从属关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考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行使了管理权及是否具有人身从属关系。本案再审法院从工作时间、接受管理方面、领取报酬方式、财产依赖性等角度综合认定双方之间的关系。 2020-12-19
  • 案例,陪客户用餐酒后猝死算不算工伤?

    2019年1月28日,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欧阳封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小编按:第(二)项内容为:“醉酒或者吸毒的”),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不予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020-08-03
  • 最新高院案例:迟到、早退是否影响“上下班途中”的认定(附裁定书)

    职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与能否作出工伤认定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存在迟到或早退情形,也只是涉及违反单位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不影响人社部门对受害人“上下班途中”性质的认定。 2020-06-22
  • 无劳动关系也要承担工伤责任(3种情形)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的前提是与受伤的自然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由三种法定情形,即使用人单位与之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存在巨大争议)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019-07-08
  • 最高法:对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不能扩大解释!

    视同工伤属于通常意义上因工伤亡之外的扩大保护,故对视同工伤的判定,应当严格掌握,不宜对视同条件随意扩大解释,不合理扩大视同工伤的保护范围 2019-05-15
  • 代缴社保发生工伤不赔!法院:不可以!

    用人单位是否以自身名义履行参保缴费的义务,与工伤职工能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并无必然的关联性,社保中心增设工伤保险待遇取得条件,实际上是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转嫁给无过错的工伤职工,法院不能支持 2019-04-29
  •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才能办理,这时如果用人不配合,应当请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拿到有效裁决或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2019-04-26
  • 工伤、第三人侵权,损失由谁赔偿?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9-03-18
  • 劳务分包中,发生工伤了,到底找谁负责?

    建筑行业工程转包后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关于承担工伤保险责用人单位的确,虽然有多种观点,但是被广泛接受的观点是:如果经过多次转包,最终承担工程的主体具有用工资格,则由其承担责任,发包方、转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资格,则由发包方、转包方承担责任 2019-03-04
  • 最高法院:关于上下班途中的权威解释以及答复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19-03-01
  • 投保工伤保险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

    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外合理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无需负担停工留薪期后的生活津贴. 2019-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