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技巧


  • 未穷尽其他方式即进行公告送达,可依法申请再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020-08-03
  • 追加诉讼当事人的规定,如何追加被告等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020-08-03
  • 实务|法院已立案的案件,一直在等待开庭的合理原因与解决办法

    案子立案后,你先等两至三周,然后主动打电话给法院立案庭(一定要主动),询问分到哪个庭哪位法官手中。如果对方不告诉你承办法官,你就问在哪个法庭,然后查询法庭的办公室电话打过去,不管是谁接电话,你都先简要说明你的案子 2020-06-22
  • 学会这招,就算法院拒绝你邮寄的材料也不怕

    杨女士在某省某市某区某镇某村有房产一处,落成于2003年,建筑面积为874.94㎡.2016年,杨女士房屋所在区域因海峡西岸国际物流商贸城一期项目建设被划入征收拆迁范围。 2018年8月5日,某市某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杨女士家墙壁上张贴了仓执责改字2018第000**79号《责令限期更正通知书》,称其建房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杨女士于8月1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采取措施。2018年9月10日,某市某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再次张 2020-06-22
  • 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操作指南-2020版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2020-06-22
  • 刑事庭审中一证一质式与综合质证式的区别

    一种是只准一证一质说,法官只准律师围绕证据三性发表意思,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律师说证据与证据的关联、矛盾,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大小时,法官就会打断律师的发言。另一种是只准综合质证说,就是反对律师一证一质,要律师综合全部证据来质证的现象。只准一证一质说与只准综合质证说,都把证据质证引向极端化,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2020-06-22
  • 实务收藏|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汇总(含《民法典》新规)

    《民法典》第178条规定,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可见,连带责任既可由法律规定,也可由当事人约定。既无“约定”又无“法律”规定的,则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2020-06-22
  • 民法典|新旧法律条款对照解析与关联规定

    民法典经两会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了,这标志着“民法典时代”的正式到来,这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2020-06-05
  • 把“失信被执行人”送进监狱!附材料清单(全)

    面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公民个人也可以通过自诉方式,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那么问题来了,假如想要走自诉程序,公民个人需要履行哪些程序,收集哪些证据呢? 2020-06-04
  • 经济犯罪控告之成功刑事控告套路贷办案小记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下称《通知》)指出,“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设局者具备知识型犯罪特征,善于通过虚增债权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证据链条闭环,并借助民事诉讼程序实现非法目的 2020-06-04
  • 如何才能对经济犯罪,进行正确的刑事控告?

    刑事控告是刑诉法赋予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一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则即启动刑事程序。但是,在很多现实情况下,公安机关出于结案难度考虑,出于管辖问题,抑或出于案件是民刑交叉存在争议等现实问题,有时报案后,不一定能立案。这时,如果你想追究他人刑事责任,那么就要做刑事控告,进行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了。 2020-06-04
  • 刑事控告的正确姿势之皮球的踢法与解法

    打击犯罪本来是国家义务,为什么有些我们认为是犯罪的案件,办案机关就是不立案呢?事实上,绝大多数犯罪只要一案发或被害人报案,办案机关会毫不迟疑的立案并侦查的,例如普通人用朴素的正义感就可以判断的刑事案件,比例杀人、放火、抢劫等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还有其他犯罪特殊明显刑事案件。 2020-06-04
  • 最高院司法观点:反驳证据、补强证据不受举证期限约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关于“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的规定,一审法院可以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质证,此举不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2020-06-04
  • 刑事技术辩护之庭前会见

    技术辩护最大的优势就是“实事求是”,“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从公诉人的有罪推理中找出“二次延伸”的部分予以否定。庭前会见则需要明确被告人如何与自己相配合,让他们注意如何让法庭相信自己是真诚的。被告人在庭审中最大的忌讳是“撒谎”与“狡辩”,这种“印象分”会引起法官对律师辩护工作的猜疑。好的技术辩护律师,需要是一位“心理学家”,懂得法官心理,这才能更好说服法官。 2020-06-04
  • 律师阅卷就仅仅是拿个光盘那么简单吗? 远远不是。

    拿到案卷光盘后,最好自己现场验证,光盘是否有损坏,能否正常读取。为什么带空白光盘?有的地方检察院只提供案卷,不提供光盘,要律师自己带光盘拷,而现在已经是 21 世纪初了,光盘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东西了,连光驱都很难买到,不提前网购,你就拿不到案卷。 2020-06-04
  • 新案号体系下民事案例的检索方法

    案例检索是法律工作者实务当中必备的一项技能。如此基本的一项操作,却也往往决定着工作的效率,亦体现着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执业素质。但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掌握到案例检索的技巧以及摸索到当中的“捷径”。而作者为大家呈现的,就是案例检索当中实现“快”与“准”的“捷径”。 2020-06-04
  • 工商部门突然来公司调查执法,有效应对七步骤

    可能会有这样一种场景,某一天突然有两位身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服的执法人员来到公司,在亮出执法证后,要见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负责人,声称在依法调查取证,义正辞严地告知公司有配合调查和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并要求将其指定的所有材料全部提供给他们。该怎么办?不必慌张。本文将简要介绍如何应对此类调查取证,以资备用。 2020-06-04
  • 报案公安不立案,应如何维权?

    接报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2020-06-0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

    为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2020-06-03
  • 股权冻结究竟是到工商局办登记还是直接向企业送达?

    股权冻结的关键在于控制股权的转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8修订)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该条款中所列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冻结登记手续的其他财产权的类别,需要由具体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它行政 202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