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如何防范被“一房多卖” 用法律保自己

日期:2018-06-25    作者:咖律网   来源:dakalaw.com 阅读:990 [-] 扫描到手机

         第一、要防一房多卖 须留心全权委托

        据报道《借钱泄露证件 广州多名业主房子莫名被卖》,有公证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近年来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诈骗与诉讼往往与业主签订全权委托公证书有关。全权委托书最重要的内容是受托人可以出售、抵押业主的物业,可代业主收取楼款,有些产权人不清楚签订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后果,轻率签下全权委托书而遭受重大损失。

        收齐楼款不等于平安

        公证处公证员表示,市面上业主签全权委托公证书被骗的情况包括炒楼、赎契、借款和担保四类情况。

         例如,业主以总价100万元放盘,房地产中介也找到买家愿意120万元购入。中介找来同事或朋友扮演第一手买家,要求业主到公证处签订全权委托书给同伙,签订全权委托公证书后中介方一次性付100万元给业主,然后,同伙根据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授权与真正的买方签约,以120万元出售给买家赚取20万差价。如果中介方将房地产出售一次,业主只是损失差价,不过如果中介方将物业多次出售进行“一房多卖”,收取多个买家的定金和首期,中介方一房多卖的违约责任将全部由业主承担。

         赎契为名藏行骗之实

        据透露,不少交易中业主的物业尚在按揭中,在交易中需要买方或第三方垫资赎契,这时候签订的全权委托也存在风险。例如要求业主签全权委托公证书给买方。买方为业主垫资赎契后,取得银行的产权资料后迅速抵押或出售业主的物业套现,业主无法收回楼款尾期。如果房地产中介提出充当中立第三方,利用买方的资金代业主垫资赎契、取回银行的产权资料,并处理之后的涂销过户手续。如果买方、房地产中介和按揭公司是诈骗团伙,取得银行的产权资料后将业主的物业迅速抵押或出售套现,业主同样将损失尾期楼款。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亦经常要求被担保人签订全权委托公证书,保障自己的安全,同样可能产生专卖的纠纷。

         六招教您防范风险

         一、指定买家的名字,可防止中介方炒楼,防止“一房多卖”。

         二、如果业主默认炒家的炒楼行为,可指定受托人与买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在一间公证处进行一站式公证。

         三、委托书条款中指定委托期限: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等等。最好不要签“办妥为止”。

         四、指定收款账户。

         五、委托亲戚朋友出售的最好在委托条款中指定最低售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六、在民事借款及担保中,尽量选择抵押登记的方式保障债权人利益,不要使用全权委托书。


         第二、购房者如何防范被“一房多卖” 用法律保自己

        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开发商为了能让房子卖出更好的价钱,或者为了套取资金,一房卖二主甚至是多主的现象时有发生。百度“一房多卖”这个词,就能发现有相关新闻19,900篇。这个惊人的数字也证明了这一现象的普遍。那么究竟该如何防范一房多卖呢?

        第一招是查看证件。我们在此呢也提醒消费者,买房前,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这房子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

        第二招呢,就是按揭买房。买房时,即便是您手中有充裕的现金,也最好不要一次性付款。

        这第三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和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立刻让开发商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随后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这样一来,就保证了您对于房子的所有权。任何人未经您同意,对您的房产没有处分权。《物权法》第20条就对这个预告登记制度有详细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进行了预告登记可以制约开发商一女二嫁、一房多卖。

       不过,如果确实遇到了开放商一房多卖的情况,那么应该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现在普遍认为房屋也是消费品。如果房地产公司出现了欺诈行为,您就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起诉和您签合同的公司,要求它给予‘1+1’的双倍赔偿。

       另外按照《刑法》规定,“一房多卖”的房地产开发商至少要处以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您可以以合同欺诈罪,向公安机关报案,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许有根 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1-556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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