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项目及最高限额(车主及伤者都要了解的知识!!!)

日期:2023-12-23    作者:理赔师老徐   来源: A5理赔工作室 阅读:67 [-] 扫描到手机

 对于只买了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及伤者都要知道这部分知识,对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是至为关键的。


交强险的定义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范围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应按照交强险条例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现行交强险限额及项目如下: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其中包括:营养费、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整容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等7个项目;

(2)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其中包括车辆损失、施救费、车辆重置费等等。

(3)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为18万元,其中包括: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就医治疗产生的交通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交强险的限额调整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赔偿额度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则需要在商业险或者肇事者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2、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是在交通事故中赔付给对方受害人的。

3、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等是赔付给自己一方人员和车辆损失的。


交强险需赔偿伤者但追偿车主的情形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2、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当车主出现上述不赔偿的情形时,伤者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保险公司会对车主进行代位追偿。
所以,各位车主一定要安全驾驶,避免交通事故产生而造成经济损失。

 

 许有根 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1-556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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