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只做股权质押的资方都涉嫌欺骗-------股权质押的背后逻辑

日期:2021-09-29    作者:倔强的小龙   来源:头条原创 阅读:485 [-] 扫描到手机

 开篇我们先提出一个观点,如果你遇到一个资金方,他们的担保手段仅仅是股权质押的话(上市公司除外,因为有严格的监管机制),那么他大概率是个骗子,而且是个低级的骗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单来说,比方说你有一个公司,项目前景非常好,但现在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需要融资,这个时候,有家资金方找到你,并看好你的项目,为了资金安全,他们提出把你公司一部分的股权质押给他们,如果到期还不了钱,那么他们有权处置你的股权!

但这种担保方式属于弱担保模式,为什么呢?因为大多数的非上市公司,所谓的股权,无非是个空中楼阁。股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股权有未来收益(即股息),你锁定了股权就相当于锁定了公司的未来收益权,而实际上,在弱监管模式下(仅仅去工商部门做了个登记),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一文不值(专业人士有千万种方式把公司的资产掏空,而且是合法的手段)。

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出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 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你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如果项目方到期还不了钱,那么资金方有权处理你的股权,而在项目方违约前,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公司资产掏空,这样就造成资金方的权利悬空了。

你们也许会问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投资方在融资方式上说只需要做股权质押就可以放款了?事出反常必有妖,除了是骗子,还能是什么呢?

因为在大多数企业融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足额的抵押物作为授信的担保条件,而股权却常常可以溢价处理的,打个比方,一家开发商开发了一栋楼盘,除了正常的住宅、公寓、商铺、写字楼外,还有一部分车库,而这个车库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产权的,如果做资产抵押融资,那么车库的价值就无法计算进去了,但是做股权融资,这个就能算进去,因为股权融资是衡量这个公司所有资产的价值!再打个比方,例如你是个创业者,在创业初期没有资产作为抵押物,所以只能选择股权的方式去融资,而这个时候,股权的价值就包含了你项目的未来收益!

就在你满心欢喜地选择了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去融资的时候,你就开始上套了,因为在这个时候,资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让你去做各类报告了,比如《股权价值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及未来收益报告》、《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等(反正一份报告基本上就是十几万起步了),我反正是遇到有个项目方一连做了七份报告的(也是有点悲剧,执迷不悟),而且你还是心甘情愿的,还觉得资金方很严谨呢。

你反过头想想,资方要给一个项目放款,怎么会选择如此弱的担保手段去做风险控制呢?因为以股权质押的方式,既锁不住资金、也锁不住资产,它唯一的作用就是防止你的二次融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一般都会查股权质押情况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所以打铁还得自身硬,要对自己的项目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找到个资金方,他们只做股权质押的,你可以直接转身就走了,因为它大概率是个骗子,真的没必要浪费你宝贵的融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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