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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有什么职权?
2011-10-05  来源:dakalaw.com  作者:咖律网

如果您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董事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咖律网提示

  董事会的职权只能由董事会行使,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可代表,同时也不可强迫董事会作出违背意愿的决定。


许有根 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1-556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