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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担当法定代表人?
2011-10-05  来源:dakalaw.com  作者:咖律网

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刷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来成年人。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人。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4)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束逾5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来逾3年的人。

  (6)担任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8)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9)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

  上述所列之人.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这是法律对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排除。除此之外,其他人都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您成立的公司,究竟谁做法定代表人,在考虑上述因素后,可以由股东们决定。


许有根 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1-556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