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到人民法院,怎么才能查询用人单位有多少资产?如何查封用人单位的财产?如何保障自己打赢了官司之后钱款能够更好的执行到位?相信很多劳动者都为此头疼过,那该怎么办呢?
这时,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都会受理。
只有当劳动争议案件涉及财产给付时,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比如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等。
劳动者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之前,应尽可能摸清所在单位的财产状况,如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等,防止用人单位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
1.提出申请 诉前、诉中、仲裁前、仲裁过程中以及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均可以申请。 2.提交材料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通过相关证据材料; 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可以提供具体财产线索,法院也会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具体财产线索指的是被执行人: 银行(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地址和权利人名称以及产权证号);车辆(车主姓名和车牌号);证券(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股权(公司名称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其他财产(需提供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3.提供担保 诉前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申请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诉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若无法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关于担保数额,若申请保全被告多少财产,即需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 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具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
4.法院裁定 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开始执行; 对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保全执行 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执行机构则会根据被保全的财产类型,要求银行保险金融、国土资源、车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单位协助办理登记手续。 6.解除保全 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申请人若未及时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